文章正文
一、会计政策的定义及特点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其中,原则,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适合企业会计核算的具体会计原则;
基础,是指为了将会计原则应用于交易或者事项而采用的基础,如计量基础(即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
会计处理方法,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规定采用或者选择的、适合本企业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政策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会计政策的选择性。会计政策是在允许的会计原则、计量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中作出指定或具体选择。
第二,会计政策应当在会计准则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在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属于行政规章,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第三,会计政策的层次性。会计政策包括会计原则、计量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三个层次。
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不具有重要性的会计政策可以不予披露。
会计政策变更包括哪些?
判断会计政策是否重要,应当考虑与会计政策相关的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企业应当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是指企业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会计处理。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是指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的会计处理。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所采用的计量方法。
(4)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对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的计量。
(5)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对取得的生物资产初始成本的计量。
(6)无形资产的确认,是指对无形项目的支出是否确认为无形资产。
(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是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中对换入资产成本的计量。
(8)借款费用的处理,是指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即是采用资本化,还是采用费用化。
(9)合并政策,是指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原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在比较企业一个以上期间的财务报表时,能够正确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趋势。一般情况下,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势必会削弱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第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第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认定,直接影响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因此,在会计实务中,企业应当正确认定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
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
第一,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例如,将自用的办公楼改为出租,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而是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第二,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例如,企业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少量的低值易耗品,并且价值较低,故企业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一次计入费用;该企业于近期投产新产品,所需低值易耗品比较多,且价值较大,企业对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处理方法改为五五摊销法。该企业低值易耗品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占的费用比例并不大,改变低值易耗品处理方法后,对损益的影响也不大,属于不重要的事项,会计政策在这种情况下的改变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