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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企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最初仅限于国有企业和集体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基本流程
1、立项时
公司决定立项、委托合作研发项目并在科技部门进行登记、设立会计科目研发支出科目以及该项目的子科目、设立该项目研发费辅助账;
2、研发活动中
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核算,按有关的凭证填制研发支出辅助账
3、年度终了时
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作为财务报表附注报送税务机关
4、汇算清缴时
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收集准备留存备查资料、向税务机关备案、进行年度申报,申报享受优惠政策
5、汇算清缴后
留存有关材料配合税务机关后续管理
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3、折旧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不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公式
企业研发费用按50%加计扣除,加计扣除费用=利润*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