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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1月1日起,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费征收管理由税务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变更、转移以及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事宜仍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
一、征收方式
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暂实行“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缴费人仍按现行方式、期限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险种、费款所属期、缴费金额等后,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申报缴纳已核定的社会保险费。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进行缴费。
二、征收期限
缴费人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规定的缴费期限内向税务部门缴纳核定的应缴费款。
可在每月1-25日(节假日不顺延)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办理缴费,缴费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传递至相应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限按照各险种统筹区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期一般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至年底,不允许跨年度补缴(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除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期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三、缴费流程
1.费款核定
缴费人仍按现行方式、期限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险种、费款所属期、缴费金额,对超过缴费期限的,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计算核定应加收的滞纳金、罚款,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税务部门征收。
具体核定流程请咨询当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
温馨提示: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通过民生山西APP线上自助核定。
2.费款缴纳
缴费人办理核定后,首先通过微信等线上渠道查看核定的应缴信息是否已由人社、医保部门传递至税务部门、传递的应缴信息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核定的应缴信息,采取“线上渠道优先、线下缴费兜底”的原则进行缴费。
线上渠道:
微信、银行渠道(云闪付APP、云缴费APP、协作银行手机APP、银联扫码)、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等;
线下渠道:
银行渠道(当地协作银行柜台、协作银行网点自助机)、缴费专用POS机、现金渠道等。
温馨提示:
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传递至税务部门可能会延迟,建议缴费人在核定后次日再进行缴费(办理缴费具体时间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布的为准)。
3.缴费渠道
(1)微信缴费
缴费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灵活就业社保缴纳】办理缴费。
(2)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云闪付APP、云缴费APP、协作银行手机APP、银联扫码等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缴费人可以扫此码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