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进行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更正申报

  1.启动更正  (1)进入扣缴端,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  (2)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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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启动更正

  (1)进入扣缴端,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

  (2)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界面,点击【4申报表报送】查看当前月份申报状态,只有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的情况下才允许启动更正申报。

  (3)点击【更正申报】按钮,启动更正申报,系统提示往期错误更正申报成功后,需要对后续税款所属期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进行逐月更正。

  启动往期更正(后面税款所属期存在申报成功记录)时,系统会自动导出一份当前有效的申报记录供纳税人留存备用并提示保存路径(默认为桌面),每次导出的备份文件可根据时间不同进行区分。如果需要取消/启用本功能,可以在【系统设置】-【申报管理】-【更正申报备份】中设置。但因取消而导致无法找回原始记录的,扣缴单位需自行承担后果。

  2. 报表填写

  点击【1收入及减除填写】,系统提示往期错误更正,不能新增人员和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选择需要修改的所得项目。

  需要更正的人员,双击相应数据进入编辑界面修正错误数据(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不允许修改,如需修改,需前往办税服务厅);需要删除的人员,勾选相应数据后删除。

  注意事项:如果该期申报表的本期收入、本期扣除等本期数据不存在错误,仅是因为之前的税款所属期进行了更正申报而需要逐月更正的,则可直接跳到【2税款计算】步骤。

  3. 税款计算

  完成申报表本期数据的更正后,点击【2税款计算】,重新计算更正后的应补(退)税额。

  4. 附表填写

  【1收入及减除填写】中如果填写了“减免税额”、“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需要在【3附表填写】中完善附表信息。

  5.申报表报送和税款缴纳

  报表填写完成后,可按照正常申报流程通过【4申报表报送】功能进行报送。报送成功后,如果有新的应征信息产生时,可通过【税款缴纳】菜单完成税款的缴纳。

  若报送时提示报送不成功的,应按提示信息修改后重新报送或到办税服务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