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需要的条件要求

宿州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需要的条件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是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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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需要的条件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是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各序列又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申请相应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以扩大经营范围和提高竞争力。

宿州市是安徽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是淮河流域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宿州市建筑业发展较快,拥有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建筑企业。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宿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级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宿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具体办法。

根据《关于《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宿州市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 已具有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同类别二级资质,即可直接申请同类别二级资质,也可按升级申请同类别二级资质。直接申请考核要求参照上述第一条,升级申请依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升级要求考核。
  • 企业直接申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以及按升级申请同类别二级资质需提供的企业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需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业绩标准4类中的2项即可,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
  •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 地下3层以上或单层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地下室1项;
  •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1项;
  •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1项。
  • 企业在申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要求技术负责人需聘用在该企业满3个月(聘用在省住建厅系统、宿州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系统)。
  • 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人员社保要求如下:新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对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提供一个月社保承诺;增项和升级方式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对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提供三个月社保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