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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的奖金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由以下政府机构、部门或组织颁发的奖金免税: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